OPPC光 纤 复 合 架 空 相 线
本标准对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tical fiber composite overhead phase conductor,以下简称OPPC)的产品型号、结构、技术要求、特性参数、相应的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安装建议以及使用说明书进行了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PC)。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79-2008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eqv IEC 61089-1991)
GB/T 3048.1-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总则
GB/T 3048.2-199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金属导体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 3428-2002 架空绞线
GB/T 4909-1985 裸电线试验方法
GB/T 6995.2-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2部分:标准颜色
GB/T 7424.1-2003 光缆总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 9771-2000 (所有部分) 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
GB/T 15972-2008(所有部分) 光纤 试验方法规范
GB/T 17048-1997 架空单线用硬铝线 (idt IEC 60889-1987)
GB/T 17937-1999 电工用铝包钢线 (idt IEC 61232-1993)
YD/T 629.2-1993 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 反向散射监测法
YD/T 839.3-2000 通信电缆光缆用填充和涂覆复合物 第3部分:冷应用型填充复合物
YD/T 979-1998 光纤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JB/T 8134-1997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系合金圆线 (idt IEC 60104-1987)
JB/T 8137-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IEC 60793-2-2001 光纤 第2部分:产品规范
IEC 60794-4-1-1999 光缆 第4-1部分:用于高压架空电力线的光缆
IEC 60888-1987 单线用镀锌钢线
IEC 61394-1997 架空线—铝、铝合金及钢裸线用油膏的特性
IEC 61395-1998 架空线—绞合导线蠕变试验方法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光纤复合架空相线 Optical fiber composite overhead phase conductor(OPPC)
OPPC是一种具有传统架空相线和通信能力的双重功能的线。
3.2光单元optical unit
由光纤和保护材料构成的部件。保护材料可以是金属的,也可以是非金属的,它可构成OPPC的承力部分,金属保护材料也可组成OPPC传输电流的部分。
3.3额定拉断力 rated tensile strength(RTS)
按OPPC结构计算出的拉断负荷。
3.4最大允许拉力 maximum allowable tension(MAT)
在预期的最恶劣运行条件下的最大水平拉力。
3.5 年平均运行张力Everyday Stress(EDS)
无风无冰年平均气温下OPPC所受张力。
3.6 应变限量 strain margin
应变限量是光纤在无纵向应变时OPPC能承受的最大应变量,即光纤开始应变时缆的应变量。
4.1 型式
光纤复合架空相线的型式由其英文缩写“OPPC”表示。
4.2 规格
OPPC的规格由六部分构成,各部分用代号或数字表示。如图1所示。
4.2.1 光纤数量和类别
光纤数量代号用光缆中同类别光纤的实际有效数目的数字表示,当光缆中具有不同类别的光纤时,应当分别表示,中间用“+”相连。光纤类别代号表示如下:
B1.1(B1)—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B4—非零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A1a—50/125um渐变型多模光纤
A1b—62.5/125um渐变型多模光纤
4.2.2金属导线承载截面积
金属导线承载截面积以“mm2”为单位,截面积的值应修约到整数。
4.2.3额定拉断力
额定拉断力以“kN”表示,额定拉断力的值应修约到整数。
4.2.4允许载流量
在某一温度下的允许载流量,单位以“A”表示,并修约到整数。
4.3产品型号和标记
4.3.1型号
OPPC型号由OPPC的型式代号和规格代号两部分组成。两者之间用短横线隔开。
4.3.2标记
OPPC产品的标记由OPPC的型号和本标准编号两部分组成。
如OPPC光缆的型号: OPPC – 2S 1/ 24 (M204/R84- 320),则
OPPC:光纤复合架空相线(简称:OPPC)
2S:2层绞合的层绞式结构方式(S:代表层绞式,C:代表中心管式)
1/24:光缆中有一个光纤单元 / 单元内的光纤数
M204:光缆的有效承载截面积
R84:光缆的额定抗拉强度
320:光缆的有效允许载流量
5.1 总则
OPPC由一个或多个光单元和一层或多层绞合单线组成,几种常见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
5.2 光单元
光单元是能容纳光纤,且能保护光纤免受环境变化、外力、长期与短期的热效应、潮气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光单元可以包含金属管、塑料管、带槽的骨架或合适的阻水材料作为保护结构。
5.2.1 光纤及光纤带
5.2.1.1同批次、同类型OPPC产品应使用同一设计、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艺制造出来的光纤。
5.2.1.2 用于成缆的单模光纤的涂覆层结构、光纤强度筛选水平、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截止波长、1550nm波长上的宏弯损耗和传输特性均应符合GB/T 9771的有关规定;多模光纤的特性应符合IEC 60793-2-2001中的有关规定;光纤带的特性应符合YD/T 979中的有关规定。
5.2.1.3松套管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来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GB/T 6995.2规定,并且不褪色、不迁移。若松套管中的光纤数高于12芯时,应采用光纤色环或其他色标的方法加以区分。前12芯的光纤标志颜色的优先顺序见表1所示。光纤带的色谱识别应符合YD/T 979中的有关规定。原始的色码在整个光缆的设计寿命期内应可清晰辨认。
表1:全色谱的优先顺序
优先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颜色 |
蓝 |
橙 |
绿 |
棕 |
灰 |
白 |
红 |
黑 |
黄 |
紫 |
粉红 |
青绿 |
注:在光纤单元中含有G.655光纤时,其色谱识别排列应优选着色G.655光纤。
5.2.2 保护管或其他保护材料
光单元除光纤外,还需要一个保护管来防止潮气和水分的侵入,它还可以防止在绞合单线时的侧向压力。此保护管可以是铝、铝合金、不锈钢管或其他金属,也可以是耐热非金属的;还可以根据需要的光纤数设计出不同槽数的螺旋槽型骨架,用以嵌放光纤或光纤带,此骨架应与铝管或其他保护物紧密接触形成一体。
当不锈钢管个数不止一个时,不锈钢管应用色环或色点区别,其颜色应不褪色、不迁移。
5.2.3 加强件
中心加强件用来承担光单元内所受的应力。其材料可以是金属材料,也可以是非金属材料。
5.2.4 阻水材料
在许多情况下有必要使用合适的阻水材料来防止潮气或水分渗透进光单元。阻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YD/T839.3-2000的规定。
5.2.5 隔热层
光单元除了必须承受制造过程中的瞬时高温以外,还必须承受感应电流引起的连续温升和因故障引起的短路大电流而导致的高温。光单元可使用合适的隔热材料来防止光纤和其他材料受到高温的影响。
5.3 OPPC中的绞合单线
OPPC中绞合单线的横截面形状可以是圆形线,也可以是扇型、管型、Z型等异形线。,可以是下列材料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单线材料性能符合如下标准。
铝-镁-硅系合金圆线性能应符合JB/T 8134的规定;
镀锌钢线性能应符合IEC 60888的规定;
硬拉铝线性能应符合GB/T 17048的规定;
铝包钢线性能应符合GB/T 17937的规定。
5.3.1 绞层的基本结构为同心绞合,除非用户有其他要求。
5.3.2 绞合节距应确保OPPC的拉伸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单线最外层的节径比既不小于10,也不大于14。
5.3.3 相邻层绞合单线的绞向应相反,绞层最外层绞合方向为“右”向。如用户另有协议时,也可为“左”向。
5.3.4 在成品OPPC上,所有的铝包钢线不允许有任何接头,除非用户之间另有协议。
5.4 防腐油膏
对于采用两种不同金属绞合的OPPC,为了减少不同金属间电化腐蚀的危险性,OPPC的绞线可以涂覆防腐油膏。防腐油膏应符合IEC 61394的规定。
OPPC交货盘长应为订货合同中所要求的配盘长度,不允许有负公差。
7.1 OPPC中的单模光纤特性
7.1.1 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
光纤型式 |
模场直径(μm) |
包层直径(μm) |
包层不圆度(%) |
芯/包层同心度误差 (μm) |
涂覆层直径 (未着色) (μm) |
着色层直径 (μm) |
包层/涂覆层同心度误差(μm) |
||||
标称值 |
容差 |
标称值 |
容差 |
标称值 |
容差 |
标称值 |
容差 |
||||
B1.1 |
8.6~9.5 |
±0.7 |
125.0 |
±1 |
≤2.0 |
≤0.8 |
245 |
±10 |
250 |
±15 |
≤12.5 |
B4 |
8~11 |
||||||||||
注:B1.1类光纤的模场直径系1310nm波长的值, B4类光纤的模场直径系1550nm波长的值。 |
7.1.2 单模光缆的截止波长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单模光缆的截止波长
光纤类别 |
B1.1 |
B4 |
λcc(nm) |
≤1260 |
≤1480 |
7.1.3 单模光纤的衰减特性
7.1.3.1 单模光纤的衰减系数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 单模光纤的衰减系数
光纤类别 |
B1.1 |
B4 |
||||
使用波长(nm) |
1310 |
1550 |
1550 |
|||
光纤束 |
光纤带 |
光纤束 |
光纤带 |
光纤束 |
||
最大衰 减系数(dB/km) |
Ⅰ级 |
0.36 |
0.40 |
0.22 |
0.25 |
0.23 |
Ⅱ级 |
0.40 |
0.45 |
0.25 |
0.30 |
0.26 |
|
Ⅲ级 |
0.45 |
0.50 |
0.30 |
0.35 |
0.30 |
7.1.3.2 单模光纤衰减点不连续性
在1310nm和1550nm波长时,对一光纤连续长度不应有超过0.10dB的不连续点。
7.1.3.3 单模光纤的衰减波长特性
对于B1.1光纤,在1285-1330nm波长范围内的衰减值,相对于1310nm波长的衰减值,应不超过0.05dB/km。
对于B1.1和B4光纤,在1525-1575nm波长范围内的衰减值,相对于1550nm波长的衰减值,应不超过0.05dB/km。
7.1.4 单模光纤的色散特性
1 B1.1类单模光纤
a) 零色散波长λ0在1300nm至1324nm之间;
b) 最大零色散斜率S0max为0.093ps/(nm2.km);
c) 1288~1339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3.5ps/(nm.km);
d) 1271~1360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5.3ps/(nm.km);
e) 1550nm色散系数最大值:18ps/(nm.km)
2 B4类单模光纤
a) 非零色散区:1530nm≤λ≤1565nm;
b) 非零色散区色散系数绝对值:B4A子类: 0.1ps/(nm.km)≤∣D∣≤6.0ps/(nm.km)
B4B子类: 1.0ps/(nm.km)≤∣D∣≤10ps/(nm.km)
Dmax-Dmin≤5ps/(nm.km)
注:对STM-64(10Gbit/s)的传输系统,还要求光缆链路的偏振模色散系数PMDQ在M=20和Q=0.01%下应不大于0.5ps/。其中M为链路的光缆段数;Q为串接光缆的PMD系数值超过PMDQ的概率的上限。
7.1.5 光纤带的性能
光纤带的结构、尺寸、色谱和机械性能等应符合YD/T 979-1998中的有关规定。
7.2 OPPC的特性参数
下列各项是OPPC的重要特性参数,部分参数的推荐计算方法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可供用户和制造厂参考。若工程需要,其他的特性参数可与用户共同协商。
a) 光纤的根数、类型、光学特性和传输特性
b) OPPC的总外径(mm)
c) 金属导线的承载截面积(mm2)
d) 计算单位长度质量(kg/km)
e) 额定拉断力(RTS)(kN)
f) 弹性模量(MPa)
g) 热膨胀系数(1/℃)
h) 直流电阻(Ω/km)
i) 允许载流量(A) (在允许的温度范围)
j) 最大允许拉力(MAT)(kN)
k) 年平均运行张力(EDS)(kN)
l) 应变限量(%)
m) 外层的绞向
7.3 OPPC的机械性能
OPPC的机械性能包括OPPC的抗拉、应力-应变、过滑轮、风激振动、舞动、蠕变性能等。
7.3.1 OPPC的抗拉性能
OPPC应经得起不小于95%RTS的拉力而无任何单线断裂。
7.3.2 OPPC的应力-应变性能
OPPC经应力-应变试验用以确定其在给定负荷情况下的机械性能。拉力负荷和光纤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允许承受的拉伸力及性能要求
拉伸力 |
光纤应变(%) |
光纤附加衰减(dB) |
40%RTS |
无 |
无附加衰减 |
60%RTS * |
≤0.25 |
≤0.05(该拉力取消后,光纤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 |
* 特殊需求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协商。 |
7.3.3 过滑轮性能
进行过滑轮试验用以证明OPPC在安装架设时不会受到损害或降低其性能。
7.3.4风激振动性能
风激振动试验用以评定OPPC的疲劳性能以及在典型的微风激振动下的光学特性。
7.3.5 舞动性能
当用户另有规定时,可进行OPPC的舞动试验,以确定OPPC的抗疲劳性能以及在典型舞动情况下
的光学特性。
7.3.6 蠕变性能
蠕变试验用以评定OPPC在恒定温度和受力情况下的长期伸长量。
7.4 OPPC的电气性能
OPPC电气性能主要是允许载流量性能,以确保线路运行时通信与电力输送均可靠和安全。
7.4.1 允许载流量性能
用以评定在线路输电的条件下,OPPC的性能和光纤的光学特性。
7.5 OPPC的环境性能
OPPC的环境性能包括温度衰减特性、滴流试验和渗水性能等项目。
7.5.1 温度衰减特性
温度循环试验用于评定OPPC中光单元的适用温度范围及其温度附加衰减特性。
7.5.2 滴流性能(松套管)
滴流试验用于评定OPPC光单元中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的滴流性能。
7.5.3 渗水性能(含有阻水材料的光单元)
渗水试验用于评定光单元(含有阻水材料)的阻水性能。
8.1 总则
OPPC的各项性能应按表6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表6 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序号 |
项 目 |
本标准 条文号 |
试验方法 |
检验类别 |
|
出厂 |
型式 |
||||
1 |
OPPC结构完整性及外观 |
5.1 |
目力检查 |
100% |
本标准9.2 |
2 2.1 2.2 |
识别色谱 光纤识别色谱 不锈钢管识别色谱 |
5.2.1.3 5.2.2 |
目力检查 目力检查 |
100% 100% |
|
3 3.1 3.2 |
OPPC结构尺寸 OPPC各层绞合节距 OPPC外径 |
5.3.2 7.2 |
本标准8.2.2 本标准8.2.1 |
10% 100% |
|
4 |
光纤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 |
7.1.1 |
本标准8.3.1 |
5% |
|
5 5.1 5.2 5.3 5.4 5.5 |
光纤截止波长和传输特性 截止波长 衰减系数 衰减点不连续性 波长衰减特性 色散 |
7.1.2 7.1.3.1 7.1.3.2 7.1.3.3 7.1.4 |
本标准8.3.2 本标准8.3.3 本标准8.3.3 本标准8.3.3 本标准8.3.3 |
5% 100% 5% 10% 5% |
|
6 |
绞合前单线性能 |
5.3 |
本标准8.4 |
提供进厂 检验数据 |
无 |
7 |
OPPC长度检查 |
6 |
本标准8.5 |
100% |
本标准9.2 |
8 8.1 8.2 8.3 8.4 8.5 8.6 |
OPPC机械性能 抗拉性能 应力-应变性能 过滑轮性能 风激振动性能 舞动性能 蠕变性能 |
7.3.1 7.3.2 7.3.3 7.3.4 7.3.5 7.3.6 |
本标准8.6.1 本标准8.6.2 本标准8.6.3-附录B 本标准8.6.4-附录C 本标准8.6.5-附录D 本标准8.6.6 |
2% 1次/批次 1次/批次 - - - |
|
9 9.1 |
OPPC电气性能 允许载流量性能 |
7.4.1 |
|
- |
|
10 10.1 10.2 10.3 |
OPPC环境性能 衰减温度特性 滴流性能 渗水性能 |
7.5.1 7.5.2 7.5.3 |
本标准8.8.1 本标准8.8.2 本标准8.8.3 |
- - - |
|
注:抽样检验栏目中的百分数系按单位产品数抽检最小百分比。 |
注:抽样比例可以允许用户和制造厂商根据工程需要协商。
8.2 OPPC结构检查
8.2.1 OPPC结构检查应在OPPC端部(允许去除结构不均匀部分)取样,通过目力及相应精度的量具检查其完整性、尺寸、绞合节距、外层绞合方向及外观质量有无损伤。
8.2.2 OPPC绞合节距检查方法
试验方法:GB/T 4909.2
8.3 光纤性能试验
8.3.1 光纤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
试验方法:GB/T 15972.20
8.3.2 光纤截止波长
试验方法:GB/T 15972.44
8.3.3 光纤传输特性
a)衰减系数 试验方法:GB/T 15972.40
b)波长附加衰减 试验方法:GB/T 15972.40
c)衰减不连续性 试验方法:GB/T 15972.40
d)色散 试验方法: GB/T 15972.42
8.4 绞合前单线性能试验
绞合前各种单线性能试验按照5.3所列的相应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
8.5 OPPC长度检查
OPPC长度可由生产过程中计米装置计量,也可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的测量长度作为参考。
8.6 OPPC机械性能试验
8.6.1 OPPC抗拉性能试验
a) 试验方法:GB/T 1179-1999中附录B
b) 试验条件:试样长度不小于10m
c) 验收要求:在承受不小于95%RTS而无任何绞合单线破断。
注:特殊需求由用户和制造厂商根据工程需要协商。
8.6.2 OPPC应力-应变试验
a) 试验方法:GB/T 1179-1999中附录B
b) 试验条件:试样长度不小于10m,光纤长度不小于100m
c) 负荷要求:符合7.3.2的规定
d) 验收要求:符合7.3.2的规定。
8.6.3 过滑轮试验
a) 试验方法:附录B(规范性附录)
b) 验收要求:试验过程中单模光纤在1550nm波长下和多模光纤在1300nm波长下的附加衰减不大于1.0dB/km,试验后OPPC无机械损伤,无残余附加衰减。
8.6.4风激振动试验
a) 试验方法:附录C(规范性附录)
b) 验收要求:试验过程中单模光纤在1550nm波长下和多模光纤在1300nm波长下的附加衰减不超过1.0dB/km。试验后OPPC无机械损伤,无残余附加衰减。
8.6.5 舞动试验
a) 试验方法:附录D(规范性附录)
b) 验收要求:试验过程中单模光纤在1550nm波长下和多模光纤在1300nm波长下的附加衰减不超过1.0dB/km。试验后OPPC无机械损伤,如松股呈鸟笼状或断线则视为不合格。无残余附加衰减。
8.6.6 蠕变试验
a) 试验方法:IEC 61395《架空线—绞合导线蠕变试验方法》
b) 试验条件:测试有效长度至少2m
c) 环境温度:20℃±2℃
d) 拉伸负荷:(20%±1%)RTS
e) 持续时间:1000h
f) 验收要求:试验过程光纤无明显附加衰减。
8.7 OPPC电气性能
8.7.1 允许载流量试验
a) 试验方法:
b) 验收要求:试验完成后,单模光纤在1550nm波长下和多模光纤在1300nm波长下的附加衰减应不大于1.0dB;OPPC在规定的最高温度下其性能应不受影响。试样经受拉力试验后,应能承受不小于75%RTS的拉力而无任何构件损伤或断裂。
8.8 OPPC环境性能
下列各试验方法及试验条件用以验证OPPC中光单元的环境性能。
8.8.1 温度循环试验
a) 试验方法:GB/T 7424.1-F1《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温度循环》;
b) 试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宜不小于500m;
c) 温度范围:-40℃~+65℃
d) 保温时间:不小于12h;
e) 循环次数:2次(除非另有规定);
f) 衰减监测:按YD/T 629.2规定,在试验期间,监测仪表的重复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2dB/km。衰减变化监测在1310nm和1550nm两波长上进行,以两者中较差的监测结果来评定温度附加衰减。
c) 验收要求:相对于20℃时的附加衰减应不大于0.1dB/km。
8.8.2滴流试验(松套管)
a) 试验方法:GB/T 7424.1-F8《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填充复合物滴流》进行。
b) 试验设备:电热老化箱或烘箱:有效工作区的温度偏差应不大于±2 oC;锋利的冲刀;
c) 试样要求:用锋利的冲刀(或其它工具),从OPPC上截取三段长约300mm±5mm的试样。
d) 试验条件:
试验温度:70oC±1 oC
恒温时间:24h
d) 验收要求:在试验期满后,如有填充复合物从光单元流出或滴出则判为不合格。
8.8.3 渗水试验(只对含有阻水材料的光单元)
a) 试验方法:GB/T 7424.1-F5《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渗水》中L型方法对光单元进行测试。
b) 试样长度:从成品OPPC端部取一段1m长的光单元试样。
c) 试验条件:荧光染料水溶液应对试样中心形成1m高的水头。
d) 试验温度:20oC±5 oC。
e) 试验时间:1h,必要时试样应在试验温度下预处理适当的时间,以达到均衡。
f) 验收要求:试验完毕,在试样1m长的远处一端用紫外灯检查是否有荧光染料,如无水渗出,则判定为合格。若第一个样品失败,则取OPPC临近的另外一段重做试验,如测试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如失败,则判定为不合格。
9.1 术语限定
9.1.1 单位产品
一个单位产品应是一盘允许交货长度的OPPC。
9.1.2 检验批
出厂检验批应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相同型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一连续生产期内(例如1天或1周)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造出来的产品。
9.1.3 样本单位
一个样本单位是指从检验批中随机抽查的一个单位产品。
9.1.4 试样
一个试样应是样本单位的全段OPPC或者是从其上取的一小段OPPC,该小段可在试验前截取成独立段,也可试验后再从全段上截取。每一试样的长度应符合有关试验方法的规定。
9.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目的是对基本设计和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验项目包括表6除绞合单线性能外所列的所有项目。
9.3 出厂检验
制造厂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使OPPC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每件出厂的OPPC产品须经工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厂。
厂方应向买方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然后买方根据这些试验结果接受或拒收产品。
9.4 现场检验
当用户和制造厂之间有协议需要对产品进行现场检验时,产品可以按规定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试验可按两种方法之一进行:
a)采用光时域反射计(OTDR)从OPPC的一端测试光纤的光衰减。把至少1km长的光纤连接在OTDR和被测光纤之间,以提高被测光纤端头附近的分辨率,应注意距连接点10m内被测光纤的断裂和损伤都不能探测到,如果某一盘被测OPPC的光性能有疑问时,应从OPPC的另一端测试有疑问的光纤,并取两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光纤的光衰减数值。
b)采用光源和光功率计对光纤进行光衰减测试。
试验完毕后为防止潮气进入光纤内,应密封OPPC端部。
对产品用目力进行逐件检查。如果发现线盘有损坏,还需对该盘每根光纤进行光衰减测试。
9.5 判定规则
9.5.1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测,如果是光纤不合格,应重测双倍数量样本中的全部光纤。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行检验。
9.5.2任何样本在检验中有任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在剔除不合格产品后的该批产品判为合格产品。
9.6型式检验周期
OPPC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OPPC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应每三年进行一次;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主管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g) 大批量产品的买方要求在验收中进行型式检验时。
10.1 包装
10.1.1 OPPC应整齐地绕在包装盘上出厂,包装盘采用全木结构或钢木结构的缆盘。
10.1.2 OPPC的外端应当牢固的固定在电缆盘侧板的内表面,缆盘的筒体直径应不小于OPPC外径的25倍,其最外层与缆盘侧板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30mm。OPPC两端应密闭和具有表示端别的颜色标志,始端A为红色,末端B为绿色。其内端在不损坏电缆盘的情况下应能很容易的移出不少于2.5m的长度,以供测试使用。
10.1.3 缆盘应符合JB/T 8137规定,并能满足10.2有关要求。
10.1.4 缆盘上应标明:
a) 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 OPPC标记;
c) OPPC长度;
d) 毛重,kg;
e) 制造年、月;
f) 表示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箭头;
g) 保证贮运安全的其它标记。
10.1.5 每盘OPPC上应附有合格书,合格书上应标明:
a) 盘号
b) 产品标记
c) 每根光纤的光衰减实测值
10.2 运输和贮存
OPPC运输和贮存时应注意:
a) 不得使缆盘平放和堆放;
b) 盘装OPPC应按缆盘标明的旋转方向滚动,但不得作长距离滚动;
c) 不得遭受冲撞、挤压和任何机械损伤;
d) 防止受潮和长时间暴晒;
e) 贮运温度应控制在-40℃~+60℃范围内,如果超出这个温度范围,交付使用前应进行复检。
11.1 安装技术规程
OPPC的安装技术和设备通常与架空线使用的一致。在安装OPPC时可采纳OPGW的安装技术规程指导安装。
11.2 弧垂、张力和跨距
弧垂和张力表将依据安装OPPC的类型、档距和气象条件要求计算。不同的OPPC设计具有适合不同弧垂和张力要求的能力。
11.3 防振
应采用合适的防振措施以将OPPC的振动抑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11.4 金具和附件
在工程设计中应根据杆塔的类型配置合适的金具和附件,包括耐张线夹、悬垂线夹、导引线夹、接头盒、防振器和牵引器材。所以金具和接触OPPC的附件应适合使用的OPPC的规定要求。
使用说明书中除包括11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说明本标准规定OPPC的安装和运行要求,其中应包括:
a) OPPC在施工放线时受到的拉伸力通常应不超过20%RTS。
b) 安装架设时放线导轮直径不得小于OPPC直径的40倍,且最小直径不得小于600mm。
c) 安装敷设温度宜不低于-10oC。
d) 宜采用张力放线。在任何情况下,应避免OPPC表面磨擦或受损。
e) 应采用合适的退扭装置,避免OPPC在施工时被过度扭转。
f) 应根据配盘表,将OPPC敷设安装在指定的区间。
g) 在OPPC安装后,当不能立即接头时,光单元端头应做密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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